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吉林省教育厅《吉林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2015年“春季行动”工作方案》(吉教安字〔2015〕1号文件)中对于进一步加强“四化融合”、“叁位一体”(网格化管理为依托、标准化建设为手段、信息化控制为支撑、社会化监督为保障;属地监管、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为一体)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,为确保我院消防安全,严格网格化监管责任落实,加快校园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进程,学院编制了安全防火责任人组织机构图,具体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的内容和各区域负责人名单。按照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各部门要按照“安全防火责任人组织机构图”逐级明确安全防火责任,做到安全防火隐患治理“零遗漏”、安全管理“零缺陷”。现将组织机构图和相关要求予以公布,请各部门遵照执行。
附件2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