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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对于2015年6月份在职人员工资的几点说明

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对于开展规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》(吉人社办字【2015】33号),自2015年6月份起,学院对在职人员工资发放项目做如下调整:

一、将“院岗”、“现补”、“房补”叁项合并,合并后分成“省绩效”和“新院岗”。

二、 暂停发放特岗津贴(包括纪检、保卫、老干部、卫生、档案、

组织)、加班费、交通补助、伙食补助、领导车补、电话补助等。

叁、班主任、辅导员津贴合并入管理绩效中。

请相关人员根据各自的情况核对本人工资,如有异议请咨询人事处。

联系人:王晓一

联系电话:37368 660135

人 事 处

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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