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委员会推荐,拟报送下列人员材料到吉林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参加评审,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8月24日——8月26日。
1、参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(教授)人员:
卢圣春、马建华、孙素、邵玉华、于素芳、赵丽萍
2、参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:
副教授:崔幼一、耿仲华、姜彬峰、姜华、姜丽华、刘伟、孙秀伟、吴限红
副研究员:刘洪波
3、参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:
工程师:徐金华
经学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,下列参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人员通过,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8月24日——8月26日。
讲师:崔亮、董大伟、付博文、郎翠、李春静、梁晨露、李松楠、马学超、徐薇、于藕、于水婧、张心刚、岳殿霞(工程师平转讲师)
实验师:王淑英
对以上人员有异议者请与纪检监察审计处、人事处取得联系。
电话:纪检监察审计处:66136800;13630648768
人事处:66137799;13500988106
附件:高级:





副高级:副教授:






副研究员:
中级:讲师:












工程师:
实验师: